為打贏藍天保衛戰,持續改善空氣質量,各省市大幅收嚴工業鍋爐污染物排放標準。北極星環保網匯總了國家及地方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,以饗讀者。若有疏漏敬請諒解。
本文將國家及地方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整理如下。具體各地方標準原文匯總包,請按文章下方的 提示進行提取。
一、國家及地方相關標準
一. 國家標準
2014年5月16日國家發布了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3271-2014),增加了燃煤鍋爐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,規定了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,提高了各項污染物排放標準。2014年7月1日起,國家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3271-2014)開始正式實施。
在用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濃度
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濃度
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
二. 現有的地方標準
山東省
山東省2013年發布《山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7/2374-2013),自2013年9月1日開始實施。
現有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2014年,山東環保廳發文要求,新建燃氣鍋爐項目自2014年7月1日起、現有燃氣鍋爐項目自2015年1月1日起,二氧化硫與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執行GB/13271-2014中50mg/m3和200mg/m3的要求。
上海市
上海市2018年發布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1/387-2018),自2018年6月7日開始實施。
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,在用鍋爐執行表1規定的排放限值。自2020年10月1日起,在用鍋爐(生物質燃料鍋爐除外)執行表2規定的排放限值。自2020年10月1日起,在用生物質燃料鍋爐執行表1規定的排放限值。
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,新建鍋爐(生物質燃料鍋爐除外)執行表3規定的排放限值。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,新建生物質燃料鍋爐執行表1規定的排放限值。
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(第一階段)
單位:mg/m3
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
北京市
北京市2015年發布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 11/139-2015),自2015年7月1日開始實施。
在用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河北省
河北省2015年發布《燃煤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標準》(DB 13/2170-2015),自2015年3月1日開始實施。
在用燃煤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限值
新建燃煤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控制限值
天津市
2016年7月,天津市環保局、市市場監管委共同發布公告,發布了新修訂的天津市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,將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在用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單位:mg/Nm3
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單位:mg/Nm3
烏魯木齊市
自今年4月22日起,新建燃氣鍋爐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為40毫克/立方米,在用鍋爐仍執行國標中的特別排放限值150毫克/立方米;自2020年10月1日起,在用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排放必須低于60毫克/立方米。二氧化硫均為10毫克/立方米。(文件未發布)
三.地方征求意見稿
廣東省
2018年5月,廣東發布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(再次征求意見稿)》。
在用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單位:mg/m3
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單位:mg/m3
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
單位:mg/m3
陜西省
2018年5月,陜西印發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。
關中地區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陜北、陜南地區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燃油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河北省
2018年4月,河北印發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。
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
單位:mg/m3(煙氣黑度除外)
杭州市
2018年2月,杭州印發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。
成都市
自2019年1月1日起,在用鍋爐執行表l規定的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。
自2020年1月1日起,在用鍋爐執行表2規定的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。
自2019年1月1日起,新建鍋爐執行表2規定的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。
山東省
2017年11月,山東印發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。
二、標準匯總與比較
燃煤鍋爐排放限值與國內標準比較
燃油鍋爐排放限值與國內標準比較
燃氣鍋爐排放限值與國內標準比較
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排放限值與國內標準比較